中装协[2012]46号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进一步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汇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陆续接到《关于转发<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建办厅[2012]12号)、《关于转发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关文件的通知》(建人事[2012]22号)等文件后,我会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秘书长会议(李秉仁会长也参加了会议)。秘书处领导班子集体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一、向协会全体员工全文传达上述文件;
二、下发文件,进一步清理整顿协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重点是分支机构开展的相关活动(见附件一);
三、将协会自查自纠的情况向部汇报,同时对拟保留的活动项目,按文件要求进一步整顿规范后,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
5月7日,5月24日,协会召开秘书处全体员工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会议,全文传达了上述有关文件。刘晓一秘书长、李秉仁会长再次强调:中央的文件要坚决贯彻执行,认真清理整顿协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分支机构今后一律不得独立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确需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须按中央文件规定申请批准后由协会秘书处统一部署开展,所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允许收费。
针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秘书长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拟撤销和保留的项目。为慎重起见,又将该方案与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取得共识后,形成最终方案。(见附件二)。
拟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我会领导班子集体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行业发展的需求,依据精简、实效、连续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后确定的。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确立协会在引领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规范建筑装饰市场,促进行业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持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会将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按中央文件要求在履行内部工作程序、重新严格制定评选细则等工作后,适时向部提出报批申请。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自行撤销和拟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览表》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点击下载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