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2]13号
关于举办2012年国家职业“建筑装饰师”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际,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和实施《国家中长期高技能人才规划(2010-2020)》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现人保部人才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共同对建筑装饰行业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培养合格的建筑装饰管理人才。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专科工作6年,本科工作4年,研究生工作2年;2、能够用软件绘制平面图、效果图;3、外语一门;4、主持完成1000万以上的工程;5、有著作或论文。
二、培训内容
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法律法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三、证书性质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建筑装饰师》职业培训证书,多层防伪、权威证书、电子注册、网络查询、就业有效、全国通用。
2、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建筑装饰师证书,作为建筑装饰行业任职资格的依据。
四、费用、时间及地点
费 用:7800元(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专家费、场地费等)食宿自理。
培训时间:2012年5月(具体时间开班一周前给予通知)
培训地点:北京
交款方式:
学员请将学费汇入指定账户,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招生办公室备案。
收款单位:《中华建筑报》社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账 号:2082231310001
五、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复印件一份,2张二寸彩照(一张贴考试申请表)并附电子版,工作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延臻
联系电话:010-88083951 传 真:010-88082265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