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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装新网   时间:2012-06-21 15:54:1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为了促进百强企业与优秀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商之间的交流协作,中国建筑装饰新网、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和中华建筑报社决定通过2011年度百强企业推介和建筑装饰材料厂商自荐的方式,评选出“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促进百强企业和优秀建筑装饰材料企业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并向建筑装饰行业和社会公众推介优秀建材品牌。

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活动方案

  “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活动是中国建筑协会官方网站——中国建筑装饰新网、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和中华建筑报社旨在更好地为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和建筑装饰材料企业提供服务,促成企业间更深入地交流协作,帮助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开辟更多的客户资源渠道而举办的行业公益活动。

  一、参评企业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与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3、产品无客户投诉。

  4、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的相关要求。

  5、所申报产品符合国家的环保、健康标准。

  6、无严重拖欠款和重大偷漏税,没有被国家工商、税务、质监、安全、环保等执法部门通报或处罚记录的企业。

  二、推介程序及应报送的资料

  本次活动的推介形式为2种,即2011年度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企业参与和建材企业自愿报名申请参与推介。具体推介形式和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11年度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

  ⑴主办单位邀请申报“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的建筑装饰企业参与本次推介活动,并如实填写《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推介表》(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以及网上提交的形式报送至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

  ⑵待“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名单确定后,主办单位选取2011年度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填写的《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推介表》进行统计。

  ⑶按获得推介的数量和百强企业对该品牌的年度总采购金额,遴选出每种建材门类下20家企业作为备选企业。

  (4)主办方组织由装饰百强企业采购部负责人或工程部负责人以及行业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组成顾问团,对备选企业及品牌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每种建材门类下10家企业组成“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名单,并在“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峰会”前夕发布。

  2、建材企业自愿报名申请

  ⑴自愿报名申请的企业如实填写《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申报表》(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以及网上申报的形式报送至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

  ⑵主办单位根据企业报送的《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申报表》,进行预审。获得预审通过的企业,得到主办单位的通知后,提交至少3家(含3家)2009年度或2010年度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的推荐。《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推荐表》见附件3 。

  ⑶建材企业将《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推荐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报送至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即完成申报。

  ⑷主办方组织由装饰百强企业采购部负责人或工程部负责人以及行业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组成顾问团,对备选企业及品牌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每种建材门类下10家企业组成“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名单,并在“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峰会”前夕发布。

  三、活动时间

  1、申报“2011年度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的建筑装饰企业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推介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网上提交的形式报送至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

  2、自愿申报的建材企业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荐信和《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申报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网上申报的形式报送至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

  3、2012年7月25日开始,主办方组织“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活动”顾问团对建材企业进行考察、评议。

  4、2012年9月中旬,主办方发布“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名单,并向行业内外发布。

  四、推介方式

  1、在“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新闻发布暨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峰会”前夕,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中国建筑装饰新网和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惟一行业报——《中华建筑报》等媒体发布“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名单。

  2、邀请获得推介品牌称号的建材生产厂商代表出席“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新闻发布暨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峰会”,并全程参与百强峰会的活动,与百强企业领导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并向推介品牌颁发牌匾和证书。

  3、在《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画册为获得推介品牌称号的建材企业刊登1页彩色广告,并向企业赠送3本画册。(画册为国际大度16开(210mm×285mm),进口铜版纸四色精印精装,同时赠送建筑装饰工程业主、建筑设计单位、建筑装饰施工企业以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材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旅游饭店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画册的读者群,就是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销售厂商的重点目标客户群,具有独特的广告优势。)

  为了进一步扩大“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推介建材品牌活动”的社会影响,提升获得推介的建材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主办方还可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全行业的活动及相关媒体,加强对获得推介的建材企业的宣传力度。具体活动如下:

  1、在《中华建筑报》开辟专版,全面展示获得推介品牌称号的建材企业。

  2、获得推介品牌称号的建材生产厂商在“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新闻发布暨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峰会”会场设置推介品牌的广告展板(3m×2m暂定)。

  3、如获得推介品牌的建材企业需要,可在“2011年度建筑装饰百强峰会”现场进行产品展览展示、品牌宣讲等。主办方还可在“2011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新闻发布暨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峰会”同期专门举办针对建材企业的论坛会议活动。

  4、邀请获得推介品牌称号的建材企业参与“2012年广州设计周”,与精英设计师们面对面交流,并参与“2012年广州设计周D+B(设计+选材)博览会”,对旗下建材品牌进行展览展示。

  5、如获得推介的建材品牌企业需要,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还将组织建筑装饰百强企业项目经理考察团、采购经理考察团等赴企业进行参观、考察、洽谈,促成建材企业与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形成更深入的战略合作。双方如有意向,可促成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

  6、在中国建筑装饰新网为获得推介品牌称号的企业开辟专门的企业形象展示空间。

  7、如获得推介品牌称号的企业需要,主办方还可组织中国建筑装饰新网、《中华建筑报》、中国建筑新闻网、新浪网、搜狐网、中国经济网等媒体资源为企业量身打造并实施专业的企业品牌形象塑造和推广方案。
请相关企业登陆中国建筑装饰新网(www.cbda.cn),了解本次活动的更多信息。本活动方案由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进入推介活动页面

关键词: 2011年度 装饰百强企业 建材品牌 推介 活动 通知
[责任编辑:陈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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