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的重点骨干成员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核二二公司”)与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州长城公司”)在北京神州长城总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正式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核二二公司董事长郑晓军、神州长城公司董事长陈略出席了签约仪式。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中核二二公司北京商务代表处主任戴金祥、国际事业部副总经理胡恩徳及神州长城公司董事长助理何强等人。
签约仪式会议现场
郑晓军董事长与陈略董事长在战略协议上签字
神州长城董事长陈略与董事长助理何强出席会议
中核二二公司董事长郑晓军、北京商务代表处主任戴金祥、国际事业部副总经理胡恩徳等人出席签约会议
根据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核二二公司与神州长城公司将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实质性”合作,以扩大双方在行业的影响力及共同推进项目合作,增强资本、市场、技术能力,提升企业业绩及效益,促进共同壮大发展。
以下为双方战略合作内容:
(一)共同在海外投资核电站项目,按投资金额划分股份比例;
(二)共同在海外承接核电站及双方感兴趣的其它类型项目;
(三)在市场开拓过程中,主要由神州长城负责项目前期市场开发;
(四)项目承建或分包,核电站项目核心部分由中核二二公司负责承建,非核心部分由神州长城承建;
(五)在双方各自主持的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进行业务合作。特别是在建设项目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PPP项目及EPC项目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六)在项目可行的前提条件下,双方各自尽最大可能利用自身的平台、专业、品牌及社会资源等优势为对方在开发、运营及实施方面提供帮助,尽可能做到资源共享、互利互惠。
(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前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为某一方为牵头方的形式开展工作,项目成功签约后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项目公司、组成联合体、以总包分包等双方认可的方式来共同实施执行项目;
(八)本次战略合作时间为十年,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期下个协议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