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山东省文明委发布《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山东省装饰集团总公司通过了省文明委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这是继2011年以来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多年来,山东省装秉承集团公司“关怀、公平、忠诚、责任”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党建工作、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创新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走出了一条重稳定、立规范、育人才、创品牌的乘势发展之路,各项事业获得健康持续发展。
下一步, 山东省装全体职工必将分外珍惜这一荣誉,再接再厉,力争以更加卓越的成绩把各项工作推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好省级文明单位在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