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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巨潮资讯网   时间:2012-10-11 11:24:2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19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0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803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号码:0571-89880809

  联系人:任锋

  通讯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

  邮政编码:310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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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亚厦股份 股东大会 通知 董事会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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