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雅迪装饰截止2012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天职沪[2012]1632号),截止2012年4月30日,雅迪装饰账面总资产为57,726,262.55 元,总负债为48,957,133.55元,净资产8,769,129.00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830,493.23元,利润总额2,489,714.32元,净利润2,408,934.22元(账面值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雅迪装饰2011年-2012年4月资产及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雅迪装饰截止2012年4月30日的资产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编号: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313号),采用资产基础法,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1、评估方法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因适合市场法的可比交易案例和市场参数较少,由于2011年1月国务院新国八条房地产政策的出台,除房地产市场受到影响外,2012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大调控力度,对处于下游行业的装饰工程企业的影响也逐渐明显,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其市场开发和客户资源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另由于审计后净资产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等级标准,其主要资质能否保留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情况难以分析,且企业管理层申明无法对未来的经营收益进行预测,评估人员对未来收益无法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故采用资产基础法。
2、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除了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外,还包括:
(1)一般假设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除非另有说明,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2)特殊假设
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清单及其他有关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可信。被评估单位或评估对象不存在应提供而未提供、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评估对象的外观和使用状况,并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评估报告以评估对象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是由被评估单位及评估人员共同测量并结合相关建筑设计资料确定的,本次评估假设上述办理权证的房屋面积与实际相符且被评估单位合法拥有并持续使用。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