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年 10月10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杭州浪森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森石材”)与浙江雅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迪装饰”)股东陈刚、刘宗、冯晓鹰在浙江杭州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雅迪装饰股东陈刚、刘宗、冯晓鹰拟将其持有的51%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拟将其持有的49%股权转让给浪森石材。
2、杭州浪森石材股东为张伟良和林燕娥,其中张伟良持股10%,林燕娥持股90%,张伟良和林燕娥系配偶关系。张伟良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张杏娟的弟弟,持有本公司的2.93%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10.1.3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2年10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杭州浪森石材有限公司联合收购浙江雅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交易,本次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唐世定、董宜君、王维安、任永平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生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浪森石材有限公司
浪森石材成立于2012年7月3日,住所为萧山区河庄街道新创村,法定代表人林燕娥,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经销石材、建筑材料(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截止目前,该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浪森石材股东为张伟良和林燕娥,其中张伟良持股10%,林燕娥持股90%,张伟良和林燕娥系配偶关系。
2、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7日,住所为上虞章镇工业新区,法定代表人丁欣欣,注册资本63,543.75万元人民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第一期行权结束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3,3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63,543.75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号码:33062214616098X。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石材加工,建筑幕墙、铝制品、金属门窗、建筑装饰材料、五金制品、家俱、木制品的生产、销售,广告设计、制作。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4,604.12万元,净资产287,553.07万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5,264.47万元,净利润46,944.13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丁欣欣和张杏娟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56.35%的股份。
3、张伟良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张杏娟的弟弟,持有本公司的2.93%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10.1.3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