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2年8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2年9月4日上午11:00,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并分别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李介平为公司董事,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李介平董事回避;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现公司拟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达成如下意向:
1、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
2、授信期限为壹年;
3、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深圳市瑞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介平;
4、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以实际需要使用时签订的贷款合同里规定的利率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