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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时间:2012-07-05 09:37:11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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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12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其代理人,下同)共21人,代表股份4897.8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22%。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897.87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897.87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审议通过《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897.87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邦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申长、汪广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出新议案的情形,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

关键词: 瑞和股份 股东大会 公告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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