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6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太平洋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49.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150.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9,159.3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个项目。
根据《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含项目进度及投资明细)为:
1、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
2、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3、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1,178.24万元。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尚未达产,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本次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含项目进度及投资明细)与原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项目进度出现了一定的差异,部分项目投资明细也与原招股说明书中不完全一致,需要进行调整。
1、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调整情况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在全资子公司汕尾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内建设。深汕合作区政府新规划中产业园是一整块土地,但产业园现场自西南到东北从中间有一条20米宽道路通过(此路为邻近工厂出入必经之路),使产业园一分为二,为了产业园的综合高效需要对整块土地整体规划设计,现在政府部门正在按照新的市政规划协调处理迁移道路一事,上述原因使得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放缓。
基于同样的原因,该项目工程建设计划发生调整,导致建筑工程费用、生产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等几项投资明细相应有所调整,但项目投资总额不变。
现将具体项目进度、投资明细调整情况列表如下:
(1)项目进度调整表
(2)项目投资明细调整表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公司本部实施。由于公司现有办公楼较为陈旧,计划购置新的办公大楼,各部门的位置进行重新调整,不便于该项目工作的开展。另外由于信息化涉及大量的软件、硬件的采购与运用,而软件行业发展迅速,新技术、新方案日新月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司在软件、硬件采购上非常慎重,上述原因使得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放缓。
由于购置新办公楼和软件行业迅速发展的原因,公司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进行了调整,并追加了少量投资。
现将具体项目进度、投资明细调整情况列表如下:
(1)项目进度调整表
(2)项目投资明细调整表
三、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以及本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不影响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的产能。此次调整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计划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建设延期,预计产生效益较原计划会有所延迟。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使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速度稍微缓慢,但公司原有信息化系统能够有效支持公司现有管理运作,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总体影响不大。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基本不变,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资结构上进行合理化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基本不构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发展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投资计划。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核查意见:瑞和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及投资结构主要系客观原因造成,并正履行着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和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等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