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从“根”上治本,促使各系统和项目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监督,关口前移,聚焦小、远、散项目,紧盯关键岗位,既对“苍蝇式”腐败形成高压,更要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者形成震慑。
近年来,中建装饰集团东方装饰公司以纪检监察和项管、商务、财务系统联动为载体,通过各系统巡检,发现问题,运用综合监察等手段,高悬追责问责利剑,深化“一岗双责”工作,震慑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遏制“苍蝇式”腐败,取得了一定成效。
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形成从严治企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
上半年,该公司宜昌之星装饰项目,在一季度项管系统例行巡检时,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但在复检时又未按要求整改。鉴于此,公司纪检监察相关人员及时介入,开展项目管理综合监察,确认项目部整改不力、管理松懈、缺乏担当、办事拖拉,造成项目质量安全隐患突出。为此,公司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项目经理和全体管理人员扣发3个月施工津贴,并视最终整改情况按有关规定追加问责,在该公司引起不小的震动。
“巡检十次,不如问责一次。”该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郭景深有感触。在以往的巡检中,对于项目管理发现的问题,虽当场签发整改单和罚款,并全司通报,但总感觉对项目震慑力度有限。现在纪检监察及时介入,更能抓住要害、击中命门。
问项目主体之责。抓住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这个“关键少数”就能从“里”治、从“根”抓,努力解决项目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理不力等问题。重点把握“三点”:一看执行集团和公司制度是不是打折扣、搞变通,有没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二看项目管理是不是失之于宽松软,有没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三是在对项目综合监察中,是否有严重偏离管理制度行为等问题。自去年以来,该公司先后有3名分公司领导、5名项目经理因领导不力被问责,有力倒逼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问系统管控之责。该公司项目管理部、合约法务部和集采中心是涉及项目管控的三个主要系统,其职责就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如果不能履职尽责,监管不力,甚至失职渎职,也要被问责。在问责实施中,该公司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三项内容,对系统履行职责情况“过筛子”,对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追责任,不姑息、不迁就。上述5个项目的系统负责人均被追于管控不力之责。
问直接责任人之责。对于项目直接责任人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按问责制度“一把尺子量到底”。上述5个项目的管理人员视责任大小均被追于管理不善之责。
“问责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理人,关键是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从严治企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该公司纪委书记胡兴华说。
“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只有聚焦问题真抓真改,才能真正发挥巡检监督的利剑作用。”该公司总经理潘益华说。
立制,把相关法规制度树起来,真正形成打基础、管长远的体制机制。
该公司把落脚点放在“立”字上,通过“立”规矩,扎紧制度“笼子”,遏制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
以往,他们也常常面临查漏洞容易,问责难的困挠。碰到一些不作为或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等问题,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却无法追责,使企业的制度执行效力、管理效能、综合监察的质量和水平大打折扣。为此,该公司从顶层设计入手,出台了《问责暂行办法》,较好地解决了问责难的困挠。
目前,该公司正在探索项目资金、商务、集采和劳务垂直管理模式,围绕新的管理模式,努力把相关的制度立起来,形成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遏制“苍蝇式”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源头、项目管理的关链领域、重点环节,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制度“笼子”扎紧扎牢。制定了《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试行)》、《质量安全管理十八条禁令》、《项目全目标、全过程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办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劳务管理办法》、《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项目资金计划和资金集中支付管理细则》、《商务管理授权办法》、《商务管理授权与禁止规定(试行)》等20多项管理制度。
“严格追责问责,才有切实尽责。”该公司党委书记陈明东强调,“我们必须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