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尚公司举办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关政策讲座
2012年8月28日下午,清尚公司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海淀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公司总部,讲解即将实施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制度和实施细节。会议由清尚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倩主持,总经理吴晞、常务副总经理马五强及各项目部、设计所负责人、财会人员参加会议。
吴晞总经理就税制改革的工作进行了动员。9月1日起,北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并成为全国继上海之后,第二个试行营改增的城市。清尚环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被列为试点地区的重点单位,清尚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的营改增工作也将很快到来。改革的任务迫在眉睫,为了更好地让项目部负责人、财务人员了解改革细则,尽可能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总公司非常及时地组织了此次培训会议。
税务局同志主要围绕与清尚公司相关的几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1、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相关政策
试点地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的纳税人,其提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的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等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清尚建筑装饰工程和清尚环艺在改革后均定为一般纳税人。
2、应税服务和税率
改革后,交通运输业税率为11%(暂不包括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中的地面服务,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等均列入部分现代服务业中)。有形资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其他现代服务业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特定项目以及特定情况征收率为3%。
清尚设计院主要从事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装饰、建筑、景观设计服务、广告策划、制作、宣传等等,属于此次改革的现代服务行业范畴。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值。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对销项税额的概念和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概念进行了扩展性讲解,并且对改革后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时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前瞻性的建议。
4、增值税发票管理
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企业将向国税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向地税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一般纳税人开具,是抵扣税款的凭证,必须通过防伪系统的检测。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法也更为规范,需要提供接受发票方得税务号、公司地址、开票日期、金额等具体信息,不能有一点差错,否则税控系统将报警提示。
发票认证也是增值税发票的必要环节。税务局同志在这个环节上讲到几点注意事项,比如防止产生滞留票、开具时间不得提前也不得滞后、抵扣期限等等。
除了以上几个大问题,税务局工作人员还就大家关心的退票、取得专用发票如何抵扣、行业范围、如何计算进项税额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在答疑环节中,吴总根据设计院企业项目运行周期长,一些项目汇款时间不及时和汇款金额变化等情况,分析了“营改增”的工作特点,比较过去使用普通发票时,更要求办理人员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到不出差错。在这一工作启动时有可能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要有足够的认识。在经过税务局刘老师详细的解释说明后,吴总还对开具发票、退票的具体方法与税务局刘老师进行了更为细致的问询,并嘱咐与会财务人员一定做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相关工作。
通过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关制度的财务工作会议,大体消除了项目部负责人对待改革认识的误区和焦虑,同时也为他们今后在处理财务问题以及向还未试行改革的合作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由于营改增还没有具体开始实施,很多问题也都还有待具体细则出台后才能解决。总公司资产财务部还将继续组织公司员工对营改增的相关制度进行学习,确保清尚公司的各项财务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