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曹建海对媒体表示,给予农民更多产权,是化解中国土地财政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这将会减少地方政府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农民土地或不再办理征地手续,由农民直接开发;另一方面,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或可以转让,土地产权多元化,将使得土地市场更加丰富,不再局限于地方政府征地。曹建海认为,这一政策是对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沉重打击,地方政府饥饿营销下的土地供应短缺问题将得到解决,由此造成的房价高涨问题也将因此减弱。
此前,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室主任曹红辉此前指出,三中全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个提法表明农村土地流转将不再局限于农村,而是跟城市市场并轨,单独提出“建设用地”,接下来更多农村土地将进入供应,意味着城市房地产价格将受到冲击。
《中国证券报》发表文章称,宅基地不属于经营性建设用地,未来几年内不可能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城市房价不会受冲击。按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宅基地暂时不会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未来五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即便实现入市,也不会大规模增加全国的商品住宅,更谈不上冲击现有的房价体系。
甚至王健林认为,《决定》中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核心的土地政策,可能会造成土地价格短期内较大幅度的上升。农民收入的增加,加上卖地少了,进入市场的土地的减少,地价会传导到房价,短期内带动房价的上涨。在他看来,关键要看政府的保障房怎么安排,如果保障房也少,可能导致房价更快速的上涨。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习李房地产新政”日渐清晰,调控的手段、方法、立足点、途径都在发生变化。与过去的调控思路有所不同,调控手段的变化。过去,政府有形的手干预太多,而未来无形之手将起更大的作用。调控方法的变化,过去以“限”为主,以“堵”为主,现在强调千方百计地增加供应。另外,调控的立足点也在发生变化。过去的调控,是就房价而言的调控,房价被视为政治问题,调控始终在短期的房价涨跌方面做文章,现在更加注重长效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