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住规建局采访获悉,全市将用两年时间,完成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任务,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要在2013年底前分批完成改造。
新建住宅小区
公共照明须采用LED
“从现在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新建建筑工程公共照明部分使用LED照明产品情况进行审查,凡设计没有使用LED照明产品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相关负责人介绍,施工图审查机构将对有明确使用LED照明产品要求的施工图进行备案,没有明示使用LED照明产品的施工图不予建筑节能备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按该方案,新建的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公共照明部分必须采用LED照明产品,供电设备的设计要有利于LED照明产品的使用。
2013年底前
分批完成改造
“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在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区属医院、学校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新建的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等照明产品。”该负责人介绍,公共照明领域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要在2013年底前分批完成改造。
据悉,我市将以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为示范带动,通过室内照明等综合性LED照明社会示范工程的引导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促进,加快非公共照明领域推广步伐,倡导和推动社会各领域逐步推广LED照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