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融改革的热度依旧在发酵。日前,浙江省已经通过了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借此东风,准备出台《浙江省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温州金融改革的经验和辐射效应扩张到全省,将民间资本发达的浙江建设成为真正的金融强省。
根据媒体披露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内容,温州对国务院确定的“十二条”改革试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细化,排出了“一揽子”50多个试点重点工作项目,以及需要上级部门帮助支持的改革项目。而对于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温州市市委书记陈德荣的概况是:2012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0家,2013年总数达到100家,实现都市功能区和中心镇全覆盖;2012年银行金融机构市级分行基本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2013年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基于此,温州市将重点抓好包括建立一套领导体系,成立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领导小区,组建6个专项工作小组,组建若干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一批金融平台,引进培育一批高端人才,并举办金融论坛和研讨会等,加快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
可以说,从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以来,温州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开始为温州金融做大做强谋篇布局,全国的金融专家、金融监管部门以及财经媒体源源不断前往温州,为温州金融改革出谋划策。
然而,随着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的推动,温州金融改革中一些偏离改革主题的思路和做法开始若隐若现。众所周知,对于温州金融改革,国务院只是出台了“十二条”不太翔实的内容,民间借贷如何阳光,民间金融如何发起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都没有具体的路线图。也就是说,国务院关于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出大戏,只是给了原则性的指导方案,并没有给温州具体的“剧本”,具体怎么演,将难题和主动权都交给了温州。对于这点,我们曾多次强调,这种没给具体剧本的做法恰恰是确保温州金融改革成功的关键,给了温州未来改革足够的想象空间,温州完全可以利用此点,并且充分发挥本地“演员”的想象力,拍出一部经典大片。
然而事实是,这种没有“剧本”的改革反倒成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最大障碍,习惯了任何事情“向上汇报”,习惯了“凡是没有明确同意的,都是不能干”的官员们,从开始制定《实施方案》到具体落实,正在走一条和亟须大胆创新,不刻意划定范围,鼓励自选动作,尽可能不设定“命题作文”的真正的改革背道而驰的工作。当地的机构、官员对国务院没有明确一些金改事项显得手足无措,因而在实施方案里,尽可能地细化再细化。同时,他们对于改革本身,有强烈的风险厌恶倾向,因而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的时候,想方设法想将“风险”管理起来。在很多人的眼里,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基本演化成,一方面,设立一些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一些部门趁机升级、扩编、扩权,对金融改革事项进行管理。比如,以前的金融办升级成金融管理局,人员编制也扩大了不少,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的最核心操作部门,其他一些相关的部门也在想方设法扩充自己部门在综合试验区建设方面的话语权和参与权。
如果温州金融综合试验改革成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场“扩权”的运动,这场改革注定一开始就埋下了失败的种子。国务院之所以选择温州作为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的试点,恰恰在于以前对于主流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改革管制太多,使得民间金融根本没有路径进入主流的制度体系。国务院这次将温州作为试验基地,一方面希望温州能够在民间金融的合法化以及建立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方面为全国积累经验,另一方面,通过温州民间金融的活力和想象力,为中国金融改革提供创造性的经验。而这种改革目的的实现,必须建立在为民间金融放权,为“群众演员”发挥想象力留下足够的空间,而不是仅仅通过设立一些监管机构,把民间金融给“管”起来,通过官员和行政的意志,为温州金融改革设计一套毫无生气、没有任何创新余地的方案出来,如果改革的思路是这样,那何必在温州试点,又何必给温州更多的期待?
不夸张而言,温州金融改革是温州民间金融的一次自我救赎,也是中国金融打破改革僵局的一次绝佳的机会。既然是改革,既然是试验区,既然是试点,为何要缩手缩脚,为何要对方案细化了又细化,为何要强化“管制”意识?温州金融改革成败的关键,并不在于设立了多少监管部门,从中央要到了多少生杀予夺的大权,而是有没有尊重市场,尊重温州民间的创新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有没有尊重“演员”的自我发挥的权利。人类金融史已经多次证明,并且将继续证明,真正的改革绝对不是“管”出来的,而是“放”出来的。
中国经营报特约评论员 马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