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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与暗渠:吴英案的资产处理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叶飙 刘俊 吕明合  时间:2012-05-08 11:24:4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资金与资产的流转成为吴英案的核心。千河万溪究竟如何汇流到吴英名下,决定了她聚资行为的性质;吴英是否真的在为暗流造渠,决定了诈骗罪名是否成立;而资产在案发后的命运,则决定了案件规模的大小。

  “缺席”调解

  在吴英失去人身自由之时,她的多处房产通过法院的民事调解,转让给了陌生人。

  回顾本色神话的勃兴与破灭,2006年12月21日的事件无疑是个转折点。

  吴英称自己被债权人杨志昂、杨卫陵等人绑架,拿走公章、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合同、车辆登记证、房产证等多样财物和重要证件,还被逼着签了一堆空白协议。吴英一方报案后至今未获立案。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2007年才看到吴英与安徽当涂人胡滋仁、刘贤富的两份民事调解书,日期同为2006年12月28日;回忆起来,他认为,虽然吴英被限制人身自由8天后获释,但这是女儿麻烦的起点。

  两份调解书内容相仿,称吴英将自己的6套、12套房产分别转让给对方,转让价格分别为1680万元和1380万元。金华中院的调解书确认了这一请求,并要求本色控股集团当即交付房产证、钥匙。

  两起案件的起诉时间是2006年12月27日,按照吴英的回忆,她尚在被限制自由的状态中;金华中院仅用一天时间就受理并完成了调解程序。

  吴英后来从看守所里传出的手写材料称,她与胡刘二人均不认识,这是“绑架”案的余波,是有人借“托”想要侵吞她的资产。“如果那么大数额,肯定走银行,不可能是现金。”她说,律师委托书等是其被绑架中被迫写的。

  与此同时,在吴英曾购买房产的湖北荆门也出现类似状况。在一份2007年1月的诉状中,杨志昂称自己与吴英于2006年10月29日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但吴英拒绝转交房屋。杨志昂随后要求保全房产,获法院批准。

  杨志昂接受东阳市公安局调查的笔录中,承认自己伪造了要求保全房产的1380万元收条,“结果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采取了诉讼保全。”

  荆门一案终以吴英一方胜利告终,东阳两案的情况则较为复杂。金华市中院于2008年5月22日发出两份裁定,撤销此前的调解,称两案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法印证真实性,约定的已付款项“涉嫌经济犯罪”,“故本案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非法贱卖?

  在法院尚未作出裁决前,吴英旗下的资产拍卖却已开始,而普通人被排除在外,东阳公安机关称,这是“专案指挥部”的集体决定

  2007年2月7日,吴英在首都机场被刑事拘留。2月10日,东阳市政府就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称,“本色集团与吴英涉嫌犯罪,东阳市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清产核资组,负责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资产清理、财务审计、债券债务等工作。”

  公告还召集与涉案犯罪嫌疑人吴英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债权人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凭证到登记点进行债权债务登记。

  吴家人2009年2月递交行政诉状,认为这一行为在本色集团和吴英未经法定程序确定有罪前进行,是通过公司清算程序使本色集团终止。未获立案,对于吴英资产的拍卖却早已展开。

  2008年6月3日,吴英案尚在审理阶段,一张有关30辆机动车的拍卖公告已经贴上了《东阳日报》,吴英资产拍卖的大幕由此拉开。

  这次拍卖并未获得吴英及其家人的任何授权。从法律程序上说,在判决前公安局可以冻结和扣押被告人的资产,但只要吴英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任何部门没有权力拍卖被告人的资产。

  两天后,一封发往东阳公安局的律师函,并没能阻止拍卖在6月11日的如期举行,这批原本总价2000万左右(吴英自述,含上牌和交税费用,一审认定为1500万-1600万)、使用时间最长不到一年的新车,最终以390万成交。

  拍卖采取10辆车一组的打包方式,这在吴英代理律师杨照东看来颇为蹊跷,“这样普通老百姓就被排除在拍卖人群之外,受益人只能是部分群体。”为吴英经营KTV的周基林也说,自己一度想要去拍一辆,但听说打包的拍卖方式后,只得作罢。

  由于年月久远,当初究竟是谁拍走了这些车辆,已难以追查。唯一与拍卖者有关的信息,来自东阳公安机关去年6月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说的话,“竞拍者中有东阳本地好几个民企老总”。

  在法院并未判定本色集团有罪的前提下,提前拍掉吴英的财产,东阳公安局的解释是,不愿“眼看着吴英的部分资产在一天天的贬值”。

  在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一份2007年6月27日的律师会见笔录中,看守所内的吴英对律师说,她曾委托政府拍卖“本色”的车辆,但那是在“被提审我的公安人员欺骗、吓唬我的情况下写的”。“他们说如果卖了车把钱存银行不会贬值,(但)车放那会贬值,卖了车能立功、减刑,不卖车就是不配合政府,到了法院也得卖,还会重判。”

  不过,写完这个声明,吴英说,她就后悔了,“因为集团不是我自己的,我妹妹也是股东”。律师按照吴英的意思,立刻给东阳公安局发了紧急撤销函,撤销了授权委托书,但之后的事实证明,在“专案指挥部”眼里,撤销函不过是一纸空文。

  很快,东阳、金华、义乌的报纸上陆续出现了一些新的拍卖公告。和拍卖汽车一样,公告中并没有提及受谁的委托,物品从哪来,只是模糊地说,“通江路一家酒店的经营权,起拍价500万”,“某洗脚店内的空调和装潢物品,起拍价5.5万”……

  这家酒店正是吴英用5000万装修的本色概念酒店,试营业不过才2个月,最后以450万成交。吴英的父亲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中标的是广厦建筑集团董事长楼忠福的弟弟楼忠华,然后他再以780万元转手卖给了一位姓沈的。

  工商资料显示,这家已更名为“百特概念”的酒店,其法定代表人叫沈继红,酒店注册资金10万,成立于2009年3月12日。2011年6月,沈继红对中新社记者不容置疑地说,酒店没有经过二次转手。但是年5月,沈接受天津《新金融观察报》记者匿名询问时却称,“450万元买下的这个人不是我”。

  在拍卖过程中,东阳公安的角色令人玩味。几乎每张拍卖公告的末尾,都会附上一个尾号“6876”的手机,有一次,吴英的父亲打过去,对方说他叫“张武”,东阳公安局的。

  现在已经担任东阳白云派出所教导员的张武,当时还是吴英案的办案人员。根据一份2007年7月23日的律师会见吴英笔录,吴英说,她曾经把一份声明交给过张武,声明中要求停止拍卖汽车,公司的所有事务重新委托给吴永正办理。

  不过,东阳公安用“绝对不存在”否认了外界对其暗箱操作的猜疑,其理由是,拍卖不是公安一家的意见,而是“专案指挥部”的集体决定。“专案指挥部”成立于2007年,除了公安,参加的还有东阳市纪委、法制办、审计、财税、工商部门的人。

  “我们也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把自己牵扯进去。所有工作都由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再说还有纪委的同志全程参与和监督。”东阳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中新社记者说。

关键词: 吴英 民间资本 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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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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