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个最大的疑问尚未解决,那就是如何吸引资金借出方有动力前往此平台登记备案。
几位温州当地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也担心,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度,恐怕很难完全杜绝违规行为,例如“委托贷款”,此委托贷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委托贷款,而是出借人出于信任,将资金有偿地交给第三方(借贷撮合机构)自行支配。温州当地人已经非常习惯于这类借贷。
近日,服务中心筹备组的一位负责人,就曾收到来自资金借贷方的询问,如“钱存在你那里几分”“从你那贷款几分”。由此可见,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的推进,还需打破长期以来已经形成的依赖于地缘、亲缘、人缘关系的传统民间借贷文化。
但无论如何,组建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推出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是形成层次分明、风险可控的民间资金流通渠道的有益尝试。
金融准入有限松绑
近几年来,以国有银行为代表的银行系统快速发展,占据了绝大多数信贷市场份额。温州试点的未来前景,就是要让多种形式的贷款公司争取更多市场份额,从而相对降低银行信贷的占比,这有利于中国经济更健康地发展。一位熟悉中国金融改革历程的前央行人士表示,若从温州开始的这些试点,可以培育出更多有竞争力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那就是最大的成功。
上述国务院批复的“十二项任务”第二项即为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目前,温州市正在起草放宽民间资金金融准入的实施细则。其中包含启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引入民间资本参股,对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股本扩充,优化股权结构。
2011年11月,按照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思路,温州市政府出台了 “1+8”金融改革创新行动方案,此方案与试验区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一脉相承。
上述金融改革创新方案明确提出优化股权结构的具体安排,对市区三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引入省级、市级、县级国有企业各占总股本9.9%的股份,其他八家县域机构实行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参股各占总股本9.9%的股份。原本并无引入民间资本入股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