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同意河南、四川两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
11月28日,河南省住建厅正式下发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济源市、固始县、长垣县、林州市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期限暂定为3年。
一、试点安排
2018年12月1日起,试点区域内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跨区域承接业务需提供资质的,企业可提出申请办理。
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参加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优先。
组织金融机构为试点项目加装实名制管理设备,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
2019年7月1日起,试点区域新开工项目必须全部采用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自有工人施工或分包给专业作业企业。
二、试点范围
在济源市、固始县、长垣县、林州市开展试点。
支持固始县与中建七局合作,建立全国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
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在试点范围以外开展项目试点,但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发展专业作业企业:
专业作业企业以作业班组形式参与工程施工。
对专业作业企业不核发资质、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备案制,并明确所从事的主要工种(选择1-2个专业)。
进入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产业工人应经技能培训合格,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能水平。
企业开展工人技能培训费用、技能人才岗位津贴等,按规定实行税前扣除。
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有关小微企业减免优惠政策。
四、企业建立自有工人队伍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拥有自有骨干工人队伍,包括各专业班组长及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水平的工人。
试点期间,特级、一级总承包企业成立的全资专业作业企业可视为自有工人队伍,其分包该企业自有工程项目作业任务时,不受专业作业企业最多2个专业要求的限制。
专业承包企业应拥有自有主体工人队伍。
五、引导劳务企业转型
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整合、重组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
鼓励大中型劳务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工人技能提升培训、组织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及专业作业企业培养输送建筑工人,成为建筑工人孵化基地,也可为建筑专业作业企业提供企业注册、税务财务代理等咨询服务;
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备案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专业作业,成为建筑业用工主力军。
六、提升建筑工人技能
采取企业自行培训、校企合作、政府购买社会培训服务、新型学徒制、专业培训机构等多种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探索在工程招标投标及专业作业分包中,增加体现工人技能水平的有关内容。
施工总承包企业与专业作业企业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将职工教育经费单独计取。
七、加强现场管理
将建筑产业工人纳入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专业作业企业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工地出勤率原则上不低于70%。
将专业作业企业信息、产业工人信息接入住建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进入全国市场提供服务;
鼓励本土化。在试点市(县)新开工项目中,其劳务作业应分包给我省专业作业企业进行施工。
八、提高工人待遇
推动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工作年限等各种要素的激励制度,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在现有工人工资基础上,总包企业再拿出劳务合同工资总额的6%、专业作业企业拿出4%单独管理,作为岗位津贴,自行设定技能人才岗位津贴标准。
将符合条件的建筑工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确保其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能够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