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支持外商参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对于外资参与新区,有哪些鼓励措施呢?知道君总结了8项关键举措,带大家了解一下。
关键举措1
优化企业设立程序
深入推进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减少办证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在国家级开发区率先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普遍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创新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指导市、县行政审批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加快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关键举措2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
深入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推动入驻雄安新区的跨国公司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满足实体经济真实、合规的业务需求。
关键举措3
引导外资投向十大新兴产业
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支持外商参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快申办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发挥其在扩大开放吸引外资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健康、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先进环保、未来产业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
关键举措4
鼓励外资并购投资
建立并购信息库,引导省内国有和民营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合作。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依法投资境内上市公司。允许外商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贯彻执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国有股权流转的公开透明程度,为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公平机会。
关键举措5
加大奖励力度
2018年至2020年,对在开发区、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设立且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实际到位外资较多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金额较大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商实际投资较多的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情况给予奖励。
对于对省级财政贡献较大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和两院院士工作站和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评审的外资研发机构,给予奖励。
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当年实际外资到位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制造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项目,以及中外合作产业园项目,结合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贡献情况,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具体认定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关键举措6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积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提高法定赔偿数额,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和商业标识混淆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严格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议定,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开展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健全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强化公证服务,实现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高效衔接。
关键举措7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坚持内外资一视同仁,在项目核准备案、企业设立、工商注册、外汇登记、资质资格获取、业务牌照申请、政府采购、招投标、特许经营、标准制定、享受产业扶持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实行公平待遇。各地不得限制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跨区域经营、搬迁、注销等行为。
贯彻落实《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外商投诉处理办法》,建立健全河北省外商投诉服务机制和外商投诉服务网络,明确省、市外商投诉服务工作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岗位责任人。积极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行为不规范、承诺不兑现等外商投资企业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
关键举措8
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按要求,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优先保障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外商投资工业项目土地供应。建立健全外商投资项目省、市土地使用协调机制,保障入库省、市重点外商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符合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申请省级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