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1家建企被暂停投标
8月24日,中铁二十一局、中铁建设、中建二局、苏中建设、济南城建、山河建设、福建六建等21家单位,因项目班子人员连续2-11个月未落实到岗履职,被公开通报并责令整改。
整改期间,不得参加赣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得承接赣州市非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
暂停承接业务企业共有21家,其中施工企业15家,监理企业3家,咨询管理企业3家。其中不乏知名企业,如中铁建设集团、苏中建设集团、福建六建集团等。
二、电子考勤
当天,赣州市住建委官网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的通知》。
1、考勤范围:施工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监理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2、人员要求:参与考勤人员的身份证信息须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的人员一致,大型项目需增加的考勤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至少各1名,专职安全员至少2名;
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至少各1名;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至少各1名。
特殊项目或暂时无法确定工程规模的项目,按照中型工程标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3、建造师考勤:每月考勤时间不少于22天。采取分期或分多个标段建设的项目,中标单位属同一个施工单位的可视为一个工程项目,允许施工单位派同一个建造师。
4、弄虚作假: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作假的考勤天数按缺勤处理,同时暂停2个月进入赣州市建筑市场;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暂停3-6个月进入赣州市建筑市场。
5、禁止参与招投标:
一个月考勤未达标,在整改期限内或整改未到位或考勤项目正在实施电子考勤期间,不得参加新招标项目的投标或担任直接发包项目相关岗位人员。
连续二个月及以上考勤未达规定时间到岗履职的,在整改期限内或整改未到位期间,其所在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我市新招标项目的投标或承接直接发包项目的施工业务。
仍不整改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无故连续3个月以上缺勤的个人,处以暂停担任赣州市辖区内项目管理人员一年。
三、55人暂停执业一年
为加强施工阶段人员的监管,强化到岗履职,8月24日,赣州市城乡建设局官网还发布了一则通知,暂停55人管理岗位职责。《通知》明确:
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更换的、建设单位认为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调出原单位的、辞职的、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的等原因对项目班子人员进行了变更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自变更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担任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工程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