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宜的通知
深建市场〔2018〕25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已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全国各省市检察机关陆续发出了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在我市监察委员会未明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过渡期间,为维持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暂时不得要求投标人递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二、中标候选人是否无行贿犯罪记录,改由招标人查询。查询渠道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三、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项目均按上述要求执行。
该通知即日起生效。在相关查询方式明确之后,我局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15日
我们发现,招投标不需要提供行贿记录证明,还不是深圳一个地方这样做,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曾发文要求,从2018年8月1日起,在该局进行招标文件备案的项目,暂不再设置关于投标人需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的要求。
原文如下:
关于在公路工程招标项目暂停使用行贿犯罪档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检察院《关于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市检察院将从2018年8月1日起不再受理行贿查询的网上申请和进行相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8月1日起,在我局进行招标文件备案的项目,暂不再设置关于投标人需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的要求。
二、对于我局备案的已经发布招标公告且尚未开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因目前缺少行贿犯罪查询途径,招标人、评委无法核实行贿犯罪档案,故行贿犯罪内容不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1日
上述两个文件虽说只是地市级出台的,对于当地的投标人来说也是省事不少。
未来招投标活动中,是否需要提供无行贿记录证明,以及由谁来查询?期待相关部门能尽快作出明确规定,我们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