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安徽、重庆、上海、甘肃等省市陆续颁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相关通知。
经查阅省市相关文件,发现安徽省已经明确建造师的职称对应关系: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助理工程师。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此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职业资格,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此次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政策的壁垒,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有机会晋升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其他省份是如何规定的呢?
安徽
1、取得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2、取得上述职业资格或职称考试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3、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
河南
2016年,《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明确:
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14类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浙江
2018年4月,浙江省举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提出:
1、打破学历、资历限制:对取得重大“标志性业绩成果”的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2、坚持把品德放在首位,对外语、计算机和论文不作统一要求。更对精彩内容请微信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建筑业那点事儿。
3、职称证书电子化:浙江是全国唯一实行职称证书电子化的省份,证书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直接下载打印。
湖南
2018年4月,湖南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1号)中提到:
1、对具有相应实践经验且有相近专业高级职称的,可直接获评与实践经验对应的专业高级职称;
2、对长期扎根施工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组织单独评审;
3、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可破格参评高级职称资格;
4、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参评高级职称资格时,可在评审量化打分时适当加分。
注册安全工程师
2018年7月,国家应急管理部在《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
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