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中标候选人若真涉及财务造假或拖欠农名工行为,根据招标文件,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资格。主要惩罚措施一般有:
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6个月内不得参加该地区范围内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招标;
取消一年内在xx县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
列入企业不良行为,并处以半年内禁止参加保税区招投标活动;
禁止参与xx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24个月。
撤销执业资格
项目经理6个月内、12个月或24个月内不得参加该地区范围内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住建部撤销其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不良行为曝光
通报、列入不良行为(限制公司半年,个人1年投标)
不良行为公示18个月、不良行为曝光3个月
行政处罚、推送外网曝光
其他处罚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推送“双公示”曝光
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责令改正
一个健康、良好招投标市场环境,需要社会共同监督打造!此类现象肯定不仅一处,但这次黑幕的曝光,是对社会招投标乱象的一种打击,也将给予企业和政府官员一个很大的警示。因此,我们应该给举报人点个大大的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