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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推动形成一批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就业创业。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全覆盖。
部分地方政策
1、福建
2016年11月,福建省住建厅发文,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
● 工程项目应实施封闭管理,鼓励在施工现场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指纹打卡、脸模识别、IC卡进出等技术实行电子打卡。
● 劳务人员进场后,要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应达到100%。
● 劳务工人进场、退场时,要签订承诺(确认)书,项目部应结清工资报酬。
2、江苏
● 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信用评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挂钩。
● 在工程项目部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监督工资发放情况。
● 前2年内,建立实名制并有效运行的施工企业,未发生工资拖欠,按备案合同价款的1%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前5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免缴工人工资保证金。
(素材:住建部、央视网、中国新闻网、度川管理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