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建城[2017]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园林绿化局、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绿化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园林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6]532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我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江苏省徐州市、浙江省诸暨市、山东省青州市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社区建设项目等45个项目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获奖城市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再接再厉,继续在人居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以获奖城市、单位为榜样,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