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省住建厅获悉,从今年3月起,我国将简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指标,放宽注册人员数量、年龄等限制条件,取消技术装备等指标的考核。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是由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设计人员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或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常分为建筑设计事务所、结构设计事务所、机电设计事务所。
过去设立事务所的标准较高,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建筑设计事务所为例,要求合伙人中至少有3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其中60岁以下的不少于两人。指标简化后,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建筑设计事务所只需有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其年龄不受限制。
目前,我省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数量屈指可数,尚处于起步阶段。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降低事务所设立门槛,将为事务所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激发设计人员活力。同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事务所参加资质许可范围内各类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