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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奖励政策:最高可获资助200万元
来源:环球网    时间:2016-07-01 15:06:23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 新政策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项目,以及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国际低碳城、大运新城等重点区域,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

  深圳市住建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和《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从招投标、构件生产、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验收、造价等环节全方位支持和鼓励装配式建筑发展。记者获悉,新政策规定,在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政府投资工程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

  新政策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项目,以及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国际低碳城、大运新城等重点区域,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

  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在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批复和建设管理任务书中明确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装配式建筑的增量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关键词: 深圳市 装配式建筑 招标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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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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