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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次强制将“装配式建筑”写入土地出让合同
来源:现代快报    时间:2016-06-15 08:29:28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南京国土部门发布了2016年第05号土地出让公告,来自江宁、江北的10幅地块将在7月8日正式公开出让。这10幅地块中,有8幅将采用“限价”新规。此外,有6幅地块的公告备注中首次出现了“装配式建筑”的强制性要求。

  房屋交付后漏水、地面不平、墙面开裂……房子质量问题始终是买房人的心头大患。南京日前发布的土地出让公告中,首次明确将“装配式建筑”强制写入出让合同中,6幅江宁住宅地块将采用“搭积木”式的建筑方式,建筑通病有望得到遏制。

  近日,南京国土部门发布了2016年第05号土地出让公告,来自江宁、江北的10幅地块将在7月8日正式公开出让。这10幅地块中,有8幅将采用“限价”新规。此外,有6幅地块的公告备注中首次出现了“装配式建筑”的强制性要求。

  记者了解到,目前的建房方式仍然是传统类型的,即工人在施工现场现浇水泥,这种方式依赖于工人手艺的熟练程度以及施工方的管理水平,房屋漏水、不平、开裂等建筑通病,都是因“手工操作”导致。而“装配式建筑”中,楼体、墙体都可以在工厂里用机器浇筑做好,再将预制好的结构运到施工现场拼装,类似于“搭积木”。这种方式大大减少了建筑通病,大幅度提高了建筑质量。

  在G22—G27这6幅地块中,都要求“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所谓100%,就是整个地块中所有房子都要采用装配式建筑,30%是针对楼体而言,因为不可能房子的所有部分都在后场预制。”相关人士介绍,30%是装配式建筑中较低的要求,高一些的能达到50%。


关键词: 南京 “装配式建筑” 土地出让合同 南京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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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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