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2012-2015年,国家不断深化改革,采取一系列既利发展又惠民生的重大措施,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行动计划》规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工作权利
平等就业权利得到保障。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1266万人、1310万人、1322万人、1312万人,超过年均新增就业900万人的计划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以内,低于计划5%的控制目标。
获得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2012-2015年,分别有25个、27个、19个、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分别为20.1%、17.0%、14.1%、14.9%。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劳动合同法,继续强调同工同酬。2015年,全国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2015年11月开展的部分城市(60个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显示,已有超过50%的职工当年享受了带薪年休假。
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和20个省(区、市)、部分市、重点县及高危行业大型企业分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实现国家平台与13个省级应急平台、7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与2011年相比,2015年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9%和12.4%,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7.2%和31%。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法。2011-2015年,在特种设备数量增长70%的情况下,特种设备死亡人数连续5年控制在300人以内,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从2010年的0.67下降到2015年的0.36,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有关部门修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制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5部规章、《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新增职业病诊断标准,发布《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等70余项职业卫生技术标准。在金矿开采、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领域开展粉尘及毒物专项治理行动。
劳动者技能得到提升。积极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1.67亿人,提前并超额完成1.25亿人的计划预期目标,其中高技能人才4501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