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权教育
2012-2015年,国家大力传播人权理念,普及人权知识,开展人权教育,努力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8家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共举办了144期人权知识培训班,对各级党政干部、司法系统干警和媒体从业人员进行人权知识培训;各级行政学院普遍把人权纳入教学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人权知识教育。
2012年开始,各中小学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在课程教材中融入人身权利、受教育权利、经济权利等学习内容,让学生了解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增强学生的权利意识。
高等院校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强人权相关专业建设,在法学等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人权相关课程,编写人权教材,加快人权方面的特色人才培养。自主开设《人权概论》通识课,《人权法学》《国际人权法学》《人权法专题》等公选课程,人权教育课程得到充实。招收培养人权法学、人权政治学、人权哲学等研究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设置人权研究方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自主设置了人权法学二级学科。
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络媒体等以播发消息、评论、连线、解读、访谈、微博、微信互动等多种形式,积极传播人权知识,依法保障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2014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和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新增为国家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提前完成计划预期目标。
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开展人权理论研究。编辑出版《中国人权在行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等人权书籍。搭建人权学术交流平台,编辑出版《人权》《人权研究》《中国人权评论》《残障权利研究》等学术刊物。编写《人权知识读本丛书》等人权培训教材,面向社会大众普及人权知识。举办或参与国际学术会议,大力开展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