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教育条件进一步改善。2012-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10.25亿元,支持5个民族自治区“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共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7万余人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为民族地区输送教师4.2万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民族地区输送农村教师4364人。2011-2015年,实施教育援疆项目528个,投入资金108亿元,培训教师13万人次,选派支教教师5300人。截至2015年,各类教育援藏项目达405个,援助资金9.38亿元,培训人员6829人次,人员援助3585人次。各类教育支援青海项目134个,援助资金6.7亿元。
少数民族文化得到保护。截至2015年年底,布达拉宫等9项分布在民族地区的自然、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等14项和羌年等4项少数民族项目分别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民族地区建成10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已经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全国共有479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24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入选。全国少数民族古籍解题书目套书《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于2014年全部出版。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保护和发展。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立项研制了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彝等少数民族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开展现代蒙古语常用词词表、藏文拉丁转写标准、现代维吾尔文学语言正字正音标准等研制工作。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数据库。设立并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截至2015年年底,有54个少数民族使用80余种本民族语言,21个少数民族使用29种本民族文字。全国有近200个广播电台(站),使用25种少数民族语言播音,出版民族文字图书的各类出版社有32家。全国已建成11个少数民族语言电影译制中心,可进行17个少数民族语种、37种少数民族方言的译制,2012-2015年共完成3000余部(次)电影的少数民族语言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