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为使我省建筑领域有效实现节水节能节地节材,降低施工环境污染,提高建设效率,提升建筑品质,带 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轨道,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制定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政策,以钢 结构为重点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西宁、海东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项目中,率先启动实施一批钢结构、装配 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试点。同时,按照“营改增”改革工作要求,做好我省建筑业“营改增”相关配套改革工作。
七、加强全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通过加强乡村规划管理,明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办理条件和程序,严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维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权威性,促进乡、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乡村建设活动,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提高村庄规划、农村 住房和村镇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有序推进我省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2016年要通过统一思想,提高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的认识, 落实责任并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制度。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有效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乡镇建设管理员的乡镇建设专业 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八、大力简化施工图审查管理流程。改革传统的施工图审查管理模式,大力简化施工图审查管理流程,放开事前监管(政策性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 管,突出审图机构技术审查特点,充分调动和发挥施工图审查对行业管理和质量管控的抓手作用,提高我省施工图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九、制定《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为加强我省建筑节能管理,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制定出台《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提出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激励政策。
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务公开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和“燃气经营许可证 核发”(已下放)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切实加强“先照 后证”改革后的行业监管。同时,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事项(除住建部颁发证件的企业名称变更)简化办理程序,按照“即时申请,及 时办理”的原则,实现即办即结。同时,按照政务公开改革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厅系统政务公开相关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