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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城市房价与收入增幅出现明显“倒挂”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梁倩 赵瑞希  时间:2016-04-06 09:35:0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据悉,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其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

  5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排行榜,指出2015年35城房价收入比均值为8.7,目前偏离合理值的幅度为12%。但值得注意的是,区域分化愈加剧烈,以深圳为例,深圳房价收入比偏离合理值高达111%,而沈阳房价收入比偏离合理值却仅为-14%,致使房价进入了“跌无可跌”的底部状态。此外,由于房价连续数月上涨,多地房价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出现了“倒挂”。

  据悉,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其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

  报告显示,根据国家统计局口径的数据,2015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2,其中,35个重点城市房价收入比为8.7,偏离合理值的幅度为12%。

  “从平均水平来看,我国房价收入比较合理值只是稍高,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分城市具体看,区域分化愈加剧烈。”易居研究院研究员曹倪娜介绍称。

  曹倪娜说,通过2015年与2014年的数据对比,2015年35城房价偏离度的中位数是12%,相比2014年的18%,下降了6个百分点,35城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有所收窄,说明2015年的房地产市场回暖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并非全国市场范围内的统一高度反弹。

  数据显示,从房价收入比来看,与全国均值7.2相比,深圳房价收入比高达23.2,厦门房价收入比为15.3,北京方面房价收入比达14.5,上海方面达14.0,福州、杭州、广州分别为11.2、10.7、10.4。房价收入比偏离值方面,35城中超四分之一城市偏离值幅度达25%。深圳房价收入比偏离合理值的幅度高达111%,厦门方面房价收入比偏离合理值的幅度也达70%,北京方面偏离合理值的幅度达45%,石家庄偏离度也高达45%,上海、福州方面,分别偏离40%左右。而沈阳房价收入比仅为6.0%,房价偏离值幅度更是为-14%。

  曹倪娜表示,2015年因中央到地方各方面楼市利好政策不断出台,释放了挤压几年的楼市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加之2015年上半年股市避险资金流入楼市,使得以深圳、上海、北京为首的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大幅攀升,助推房价出现前所未有的井喷式增长。在此背景下,小幅上涨的收入水平大大落后于房价的上涨幅度,也是该类城市偏离合理值的主要原因。

  事实上,在连续数月上涨的房价面前,不仅仅是深圳,多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出现了“倒挂”情况。上海方面,2015年上海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元,增长8.4%,但当年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长18.2%。

  对此,曹倪娜指出,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偏离度区域分化加剧。房价收入比偏离度处于负值的城市,如银川、沈阳、哈尔滨,基本可以判定没有房价泡沫。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在日后拥有更多的反弹空间,因为高企的库存和低迷的市场环境,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本性的扭转。其次,与之相反的,房价收入比偏离度较大的城市,例如深圳、上海、厦门基于坚挺的住房消费需求和投资投机性需求,房价收入比的偏离度可能再次扩大或者持平,但换角度而言,短时间内飙升的房价亦透支着未来上涨的动能,同样存在盘整的风险。

关键词: 房价 收入 区域分化 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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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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