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社保费率
昨日,最新一期的北京市政府公报公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北京工伤保险费率由最高2%调整为最高1.9%,同时启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重新核定工作。
在3月16日的总理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表示,适当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是可以做的,“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随后,人社部表态将研究落实降低社保费率。
记者梳理发现,除北京外,已先后有上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浙江杭州、福建厦门等地区出台相关政策降低社保费率。
上海首下调养老保险费率
在近期调整社保费率的这几个地区中,大部分是对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的调整。如广东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从本月起至今年6月30日止,北京启动重新核定部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工作,涉及企业10万余家。
此前,根据今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相关政策,北京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
但在我国目前“五险”总费率39.25%中(企业负担28.25%,个人负担11%),养老和医疗保险占最大头。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真正要为企业减轻负担,应考虑下调养老保险费率。
3月21日,上海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均下调1个百分点。这是今年第一个动养老保险“蛋糕”的地方。此外,上海还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据测算,费率下调后,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减轻企业压力,上海经验能否被全国各地效仿,养老保险费率是否会普降?
对此,人社部社保所所长金维刚表示,调整养老保险费率,要视情况而定,“广东、浙江等地节余较多,可以先降、多降。一些省份已经在动用历年节余或者需要大量财政补贴,要慎重考虑。”
多地出台困难企业缓缴社保政策
此外,针对一些困难企业,全国多地都出台了相关政策,既包括缓缴社保的,也包括有针对性地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
甘肃明确,在2017年底前困难企业在期限不超过一年内可缓缴五项社保费,缓缴的社保费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足额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符合相关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再次申请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重庆市更直接,该市对小微企业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直接降低费率,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20%直接降至12%。
记者还注意到,近日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已有地方先行。
今年2月,广东省提出,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浙江杭州也发文要求,适时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