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求上报的会员单位首付贷类产品统计表中,上海市互联网行业协会将首付贷类产品分为五种,包括有抵押首付贷、无抵押首付贷、无抵押置换贷、房产众筹和其他借款用途实为支付首付的产品。会员单位需具体填报件均放款额、累计放款金额、当前贷款余额、月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以及是否已暂停此类业务等具体内容。
当天,上海市互联网行业协会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初步摸底工作已经结束。总体来讲,首付贷规模并不大。至于具体情况则不便透露。”
另有接近北京金融局的人士也称,北京地区首付贷的摸底工作还有待观察,暂时没有进一步的计划。此前,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已指导北京市网贷协会摸底涉嫌高杠杆房贷情况,并通过监测预警平台查控风险。
楼市配资遭遇“急刹车”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近期监管日趋收紧,市场上原本从事首付贷的地产中介和P2P平台正在陆续停止或者调整这类业务。
对此,广州一家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平台上周初就已经停止了该项业务。估计全国类似产品也会陆续下架。”搜易贷一位内部人士也明确表示,“平台已全面停止首付贷。平台一直注重合规性,一旦政策层面说存在违规风险,一定会第一时间停止。”
曾光也认为,不排除监管当局下一步会全面叫停首付贷的可能。“据我们了解,部分平台甚至有推出零首付的情况出现。当然,这主要是针对少部分个人资信特别好、收入比较高、还款能力比较强的客户,这些客户都不需动用自有资金,可以‘空手套白狼’。无疑,此举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有些类似去年的股票配资风潮。”曾光称。
据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介绍,从发展模式看,开展首付贷业务的平台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房产中介自营平台模式。目前,有不少房地产中介自营P2P网贷平台,如:房天下理财、链家理财、世联集金等。
“由于这些房地产中介机构拥有购房者的资料信息,对于购房者的各种情况也会比较了解,在掌握了用户场景的基础上,满足用户的需要包括各类金融服务,来进行多元化的业务开拓,形成了用户购房链条上的闭环,而这种商业模式更在被不断开拓,金融业务占到整体收入的比例也将进一步升高。”马骏称。
二是平台与开发商合作模式。这类P2P网贷平台主要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中介进行合作,对接资产来经营;三是平台直接放贷模式。不过房地产类信用贷款金额相比个人普通消费类信贷更大;四是债权转让模式。购房者在支付部分首付款后向转让方申请首付购房贷款,转让方与保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然后保理公司对接P2P网贷平台。
第一网贷的中国P2P网贷指数系统显示:自2015年至2016年2月,有86家深圳本地P2P网贷平台开展了配资业务,其中直接以“首付贷”产品模式开展业务的P2P网贷平台,有12家。外地有众多P2P网贷平台在深圳开展了房地产市场配资业务,如“链家”。包括本地、外地平台在内,总共超100家网贷平台参与了深圳楼市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