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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启动异地办理身份证新政 将于明年7月全国普遍实施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李金磊  时间:2016-03-04 08:56:3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吉林省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据当地媒体报道,截至2月23日,全省共计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3681张,仅往返路费一项就为群众节约办证成本50余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发证时限是多长?

  60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河北等地区缩短了发证时限。按照河北的规定,公安机关自受理公民异地办证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发。

  哪些情况不能异地办理?

  两种情形不能办理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关键词: 身份证 江苏 设计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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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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