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25日首度对外披露。在“1+N”文件体系基本形成、改革依然面临诸多难点的背景下,试点被寄予为全局性改革试经验、趟路子的厚望。人们关注的是:通过试点,国企董事会能否逐渐告别“有形无神”?国企薪酬怎么定?哪些国企员工可以持股?……
【董事会“有形无神”?试点将落实管人管事管薪资】
“有形无神”!尽管已有85家央企建立规范董事会,但这依然是外界对于国企董事会的评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董事会职权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管人”“管事”“管薪资”,即将开展的试点中,企业董事会将获得这些职权。根据计划,国资委将选择试点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授予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
记者注意到,在国资委前期开展的试点中,已有一些企业获得“选人权”和“管事权”,比如,新兴际华、中国节能等央企实现由董事会选聘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江西等一些地方国资委也已开展企业“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等授权改革试点。
【国资监管机构怎么改?或逐步变身“股东”】
管得太多太细,是一段时间以来各方对于国资监管机构诟病最为集中之处。
此番试点一项重要目标是探索国资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关系,试点计划提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从战略规划、公司治理、收益回报等方面履行股东职责,而企业将在规划投资、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获得更多自主决策权。
从透露信息看,随着试点开展,国资监管机构将朝着“股东”方向变身,其与国企的关系,将逐步趋近股东与公司。为此,国资监管部门将做重大调整,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方案,将对现有工作机构大刀阔斧地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