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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各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及补贴政策”
来源:南方网    时间:2017-12-11 09:33:4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辽宁省

  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20%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35%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25%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5%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50%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40%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30%以上。

  保障:财政补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园区)、项目建设用地;允许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5%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等。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

  目标: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西宁市、海东市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地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

  保障:优先保障用地;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的优惠政策;享受绿色建筑扶持政策。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

  目标:2017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左右;到2020年,济南、青岛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和县(市)分别达到25%、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保障:在建设用地安排上要优先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享受贷款贴息等税费优惠;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

  目标:2017年,太原市、大同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以上,2018年达到15%以上。

  到2020年底,全省11个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太原市、大同市力争达到25%以上。

  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相应税收优惠;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开辟装配式建筑工程报建绿色通道。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

  目标: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其中五个试点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35%以上;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50%。

  2025年,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

  目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达到30%以上。

  补助:资金支持,补助奖励;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土地供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增值税即征即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

  目标:到2020年,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其他每个州、市至少有3个以上示范项目。到2025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达到40%。

  保障:享受增值税退(免)税;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

  目标:到2020年,浙江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30%。

  保障:安排专项用地指标;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工程主体造价10%的资金补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对于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容积率奖励。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目标:到2018年底,综合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到2020年底,综合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20%以上,新建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10%以上。

  到2025年底,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30%。

  保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相应的减免政策;报建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 省市 装配式 建筑 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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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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