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装配式建筑将达到30%:2016年7月,广东省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提升城市建筑水平和建设水平。
装配式建筑产值预计达1671亿元:在广东,建筑工业化仍然是一个较新的概念,总体来看,大项目少,运用不多。但是,根据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据了解,2014年广东省建筑业总产值8356.50亿元,按装配式建筑比例20%计算,2020年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年总产值预计达1671亿元;2025年按装配式建筑比例50%计算,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年总产值预计达4178亿元。
推动装配式施工等现代建造方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其中透露,广东今年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发布实施《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装配式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启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建设计价定额的研究编制工作。
单项资助最高200万:2016年6月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和《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从招投标、构件生产、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验收、造价等环节全方位支持和鼓励装配式建筑发展。在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重点扶持装配式建筑和BIM应用,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平台给予资助,单项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川省
装配式建筑要超过一半:2016年3月2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明确目标:2016—2017年,成都、乐山、广安、西昌四个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化基地;到2025年,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装配率达到4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桥梁、水利、铁路建设装配率达到90%;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
针对建筑产业现代化给出了相应的政策支持:各地将优先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示范项目用地,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我省科技攻关计划每年将安排科研经费,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攻关和相关研究;利用现代化方式生产的企业,经申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前提下,对实施预制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土地出让时未明确但开发建设单位主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建造的商品房项目,还将在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专项基金、评优评奖、融资等方面获得支持。
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钢结构”:四川省《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将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订和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构件生产等相关地方标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地区,政府投资的办公楼、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历史建筑保护维护加固工程,大跨度、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钢结构等。
不建“精装房”不要想拿地:全装修成品住房即所谓“精装房”,装配式建筑即“在工厂里造房子”,它们都是建筑产业现代化的一部分。建筑产业现代化是指实现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结构装修一体化和过程管理信息化的新型生产方式。四川将强制推广“精装房”,《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即所谓“精装房”)比例,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也就是说,不建“精装房”,房地产商就不要想拿地。
成都产业化土地出让新政成功10例: 2016年3月18日,在成都召开的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上,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将把建筑产业化纳入该市土地出让建设条件,即“房产商要买地,先要同意按建筑产业化方式来建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政策将在全省推广。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政策已在超过10宗土地出让中成功试行,年内将出台文件在全市推行,每个地块建筑产业化装配率都应在20%以上,到2020年要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