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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房产证“下岗”系误读 旧证仍有效不必更换
来源:中安在线    时间:2016-09-06 10:01:14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 统一登记后,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

  随着不动产权证书陆续发放,与其有关的话题成为近期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类似“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子才归你”、“房产证作废”、“房产证下岗”等说法的出现,混淆了概念、误导产权人。已发房产证“下岗”系误读。

  “是不是房产证无效了,必须要去换不动产登记证?都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不算数了。”最近市民朱女士看到了很多朋友圈中转发的消息后,产生了一些疑惑。

  “房产证上写着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不动产登记证颁发不是对已经确权进行否定,而是要优化办证程序。”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沈庆成介绍,不动产登记证书登场后,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下岗”,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停止颁发,但是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并不作废。办不动产登记证很“经济”

  今年1月27日,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成立,当天就有市民领取了不动产登记证。据该中心统计,截止到8月31日,蚌埠市已颁发了28000多份不动产登记证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双证合一”后,不仅快,而且办证人能少跑路。分散登记时,在农村,当事人就要分别到4个不同的部门办理不同证件:住房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承包的土地要到农业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栽种的树木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权证》。

  在城市,当事人最少要办两个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各种证书繁多,不仅增加了群众办证的不便,而且增加了其时间和经济成本。

  统一登记后,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

  办证省事了,也更便宜了。对于市民来说,遇到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分割(离婚析产)、合并、司法裁定、企业分立合并、作价入股等情况时,以往办证时,办《房屋所有权证》要花80元,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要花30元,一共110元。现在一本《不动产权证》就搞定了,仅需80元。旧证仍有效不必更换

  “房产证作废将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仍然可以行使同样的权利,老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依然有效。”沈庆成介绍,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绝大多数都是房地产交易、变更而产生。蚌埠市已开始正式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原有土地、房产、林地林权登记收件的基础上,无需再增加其他的要件材料。

  而原依法颁发的土地、房产、林地林权证等权属证书永久合法有效。按“不变不换”的原则,产权人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不管以后不动产权证如何普及,老的“房本”依旧有效,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关键词: 房产证 土地承包 房地产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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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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