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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叫停中介出租危险房屋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6-08-08 11:12:29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 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有关条款,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日前,西城区房管局首次向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出通知,禁止经纪机构代理、出租严重破损及危险房屋;呼吁居民承租平房之前最好主动上网,了解该房是否存在建筑安全隐患。

  中心城区部分老旧平房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今年进入主汛期后,时有险情发生。为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西城区房管局呼吁租赁双方,要增强房屋安全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

  据西城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平房分为公房和私房两部分,公房是禁止出租的,这次的禁令主要是针对私房的;而中介作为一个媒介机构,也应具有一定社会责任感。

  当前,西城区房管局已在“西城区房屋租赁服务管理平台”(http://fgjzlpt.bjxch.gov.cn/)上挂出《西城区2016年危房清单》。清单内列出了2016年经西城区房管局委托西城区房地中心和宣房投资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查房过程中肉眼认定、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平房,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危房”。

  据西城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有些平房是事实上的危房,而法律上认定的危房,需要私房主在查出安全隐患后申请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一经鉴定为危房再出租,行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处罚。

  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有关条款,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出租的房屋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考虑到未经鉴定的平房,房主仍然拥有出租的权力,因此西城区有关部门提醒承租人在租赁平房时,不能简单对房主或中介的话偏听偏信。

  目前,西城区房管局已经通知辖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将出租房屋地址与《西城区2016年危房清单》进行比对,凡是在清单上的房屋,不得出租和承租;房管局建议,居民最好也主动上网查询要租住的平房是否在危险之列。

  西城区房管局还提醒平房承租人:如遇极端天气或局地强降雨情况,发现您所居住的房屋出现异常情况,如严重漏雨、门窗突然变形、居室地面墙面出现裂缝、木结构发出异常声响等情况,请您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并及时和防汛、房屋管理部门及所属街道办事处联系,确认安全后再进入室内,以免给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不必要损失。

  为方便接送孩子险租危房

  市民林先生的孩子9月要在西城上幼儿园。7月中旬,他便委托某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中介(俗称“黑中介”),在幼儿园附近租一栋平房,供两口子带着孩子居住。

  很快,中介就安排林先生到新街口某胡同里看房。虽然房屋条件非常简陋,但考虑到环境还算安静,而且房租便宜,加之“黑中介”一再宣称房源抢手,林先生就很快缴纳了订金。

关键词: 建筑 房地产 房屋租赁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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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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