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日前表示,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房贷已明确,可以确定该方案会在全国推广。
贾康对表示:“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房贷已明确,会支付月供的利息支出,至于进展,要看个税改革的时间,中央要求的时间是1年左右,但今年可能赶不上了。可以确定的是,这种方案会在全国推广。”
这个调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纳入个税抵扣,比如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减去房贷的利息部分再计算个税,这样可以少交部分个税,减轻了个人负担。
当然个税税项有很多项,比如工资、劳务报酬、分红、股息等等可能产生个税,而房贷情况也比较复杂,比如房屋性质、还款方式、多套房贷等等。具体方案细则需要出台时才能明确。
一、房贷利息抵个税,房贷利息将省15-45%?
房贷利息抵个税最为利好的当然是购房群体。在没有其它限制条件的前提下我们做一个计算:
比如:A先生是白领一族,假设他购买的是200万元的住宅,通过商业贷款按揭七成供30年,如果他选择的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法,月均还款额约7430元,其中约3541元是利息支出。按照他的税前月收入为2万元计算,在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2404元。如果按揭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A先生每月将少缴税约885元,相当于利息支出的24.99%。
B先生是企业高管,假设他在上海购买的是1300万元的住宅,通过商业贷款按揭五成供30年,同样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法,月均还款额约34497元,其中约16442元是利息支出。按照他的税前月收入为15万元计算,在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51132元,但如果把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在税前抵扣,B先生每月将少缴税约7399元,相当于利息支出的45%。
二、楼市又一“王炸”?
房贷利息抵个税若能实施,最直接的效果就是降低了个税负担,从而达到变相降低月供负担的效果。对于购房者来说,等于获得了一个更低利息的按揭贷款方式。对于楼市来说,肯定有一定刺激作用。特别是在“稳增长”的主题下,政府利好政策叠加,加快去库存化。对提振内需也会起到正向作用。
任志强在去年曾表示,目前房地产投资增速下降、库存增速上升,对于宏观经济来说是相对危险的。而最有效的去化政策是有限额地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住房个贷利息冲抵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这个政策早有先例:
1998年,上海为了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楼市的影响,曾出台过为期5年的个人购房退税政策。政策规定,凡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外籍个人,且是商品房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可在这一时期内享受购房后起算的个人所得税抵扣。这项政策也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1997年上海的住宅销售面积是617万平方米,1998年就达到105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