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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规:用地入市将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钦  时间:2016-07-29 14:30:21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当地制定的试点方案显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否入市,村里须研究,群众须知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今后,入市决定、结果和收益分配方案都需公示。

  “这只是一笔贷款,随着改革深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邮储银行陇西县支行行长祁军分析,过去由于农民和农村小微企业缺乏担保,银行不敢贷。而农地入市改革试点推行后,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值的市场预期大幅提高。同时,土地使用权人也有了“硬担保”。

  银监会、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又是一个利好消息。陇西县副县长王文雁说,当地所有银行都开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业务,抵押融资比例与国有土地同等。

  目前,陇西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步入深水区,就农地入市收益分配、农村集体所有权结构等难题攻坚。陇西县委副书记汤晓春说,改革的底线是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每当改革遇到难题,县里就先拿这“三把尺子”量一量。


关键词: 邮政储蓄 改革 抵押贷款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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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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