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这次引爆这一话题的是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他在7月23日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称,遗憾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还没推出来,原因是信息收集能力弱,而且涉及利益调整而受到阻碍。“会义无反顾去做。”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草案仍在起草过程中,困难重重。不过,对自然人征收房地产税所需的信息收集工作正在加快,国土部力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客观上有利于摸清房地产家底,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在全国所有省份推行的金税三期工程,对自然人进行全员建档,包含个人房产信息,也为房地产税改革铺路。
草案有望2017年露面
与以往只对城镇经营性物业课税的房产税不同,一字之差的“房地产税”课税对象将可能涉及所有房产,这包括普通老百姓的住房,这使得房地产税备受关注。
2013年11月份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完善税收制度时,首次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2014年楼继伟在《求是》撰文提到房地产税构想。他称,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房地产税立法得到空前重视。
2015年8月,经过调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房地产税正式列入该规划。另外,房地产税还在今年和去年同时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立法工作计划,属于立法预备项目。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透露,房地产税法由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研究,调整后的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刘修文说,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一类立法项目主要是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排在立法草案的“第一阵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房地产税快的话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7月2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表示,目前房地产税仍在起草过程之中,操作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