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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省区市去库存方案出炉:商业地产成“最难啃的硬骨头”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16-06-28 08:24:55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推进去库存应进一步坚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康庄认为,应进一步完善中央管宏观、地方为主体的差别化楼市调控政策,该去库存的坚持去库存,库存不足房价高涨的还应增加土地供给“补库存”。

  正在天津举行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之一的房地产去库存成为关注焦点。“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至少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去库存相关方案,效果初步显现。但不少与会专家认为,目前中小城市库存压力大、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全面推进去库存任重道远。

  28个省区市出台方案 去库存成效初显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确立房地产去库存基调以来,至少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相关方案。

  --去库存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安徽提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消化安徽全省商品房库存2500万平方米。江苏要求到年底各省辖市商品房去化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0个月;到2018年底,各市去化周期原则上控制在18个月左右。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成为各地政策“标配”。在广西,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有1万元补助;山东则提出对城镇首次购买住房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支持,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财税补贴与信贷宽松“齐上阵”。福建省提出,居民购买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疆提出,要全面实施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在落实中央政策的基础上,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契税由各地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库存房屋改变用途得到“突破”。山东支持各地各部门收购或长期租用符合条件的商业房、写字楼,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用房;福建允许部分商业办公用地可转商住用地,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软件产业、电子商务、文化地产等,并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来自国家统计局等机构的权威数据显示,5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2169万平方米,比4月末减少521万平方米,是今年以来房地产库存连续第三个月下降。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721万平方米;重点城市待售面积规模已降至去年末水平以下;非重点城市待售面积减少量也逐月增多。

关键词: 天津 供给侧改革 房地产 去库存 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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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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