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国各地都加快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步伐,尽管上海市在推进该项工作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当好先行者、排头兵还存在一定距离。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尽快予以解决。
1、推动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装配式建筑改变了现浇建筑的建造方式,使得设计、施工、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发生了重大变革。传统的建造习惯难以在短期内转变,部分企业转型发展的意愿不足。另一方面,在推进初 期,部分建设单位对已出台的政策不熟悉,囿于增量成本、眼前利益,致使部分具备装配式建造条件的项目未被落实,或者已经落实的项目未按装配式建设要求执行 到位,影响了部分地区的推进工作。
2、 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目前,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的技术体系以混凝土结构体系为主,对其他材料的预制结构、以及不同功能的预制结构体系研究还不够完整,结构分析的理论方法也比较单一,适用性不足。装配式 建筑中的隔震、减震等关键性技术有待进一步突破。与现有技术标准体系相配套的标准、规范、工法有待完善,如结构连接、防水保温连接、现场安装施工及验收等 方面的标准尚待细化,预制装配式轻质隔墙等内装工业化技术尚在探索过程当中。
3、建设和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现有的设计、施工相互割裂、各自为政的建设模式,既增加了建设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效率,需要通过承发包体制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总承包、承包与分包 之间的相互关系加以突破。在项目实施阶段,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监管机制有待检验;装配式建筑分层、分阶段验收、提前预售,主体结构与全装修同步推进的实施 细则和质量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展望
1、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力度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并颁布《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增加建筑工业化发展专篇,从法规制度层面明确推进主体、政策保障、配套措施、工作要求和法律责任,将好的推进机制固化下来,进一步提升推进装配式建筑的法律地位和社会认同。
二是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推进能力,打通信息交互渠道,实行全市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月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严控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环节,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实施条件的项目进行及时跟踪锁定。
三是完善激励政策。研究发布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分阶段验收、提前预售等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快政策落地。研究提高装配式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的销售政策。对采用 装配式建筑技术或实施室内全装修的商品住宅,研究放宽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使其享受房产交易税费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加快推动建筑业“营改增”改革,减少 供应链中生产、物流等企业的重复征税。
2、拓展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外延和内涵
一是将推进工作延伸至不同的结构体系和建筑类型。把钢结构、钢-混凝土结构、木结构等其他结构体系纳入装配式建筑发展和管理的范畴。同时,在住宅、公共建筑率先实施装配化建设的基础上,将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新建工业建筑,并在桥梁主体结构等市政工程方面推广装配化的技术应用。
二是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向纵深推进。研究出台装配率的计算方法,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能级。重点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外环线以内及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六大重点功能区域装配式商品住宅实施 全装修的建设要求。鼓励建筑设计向室内装修设计延伸,推广支撑体与填充体分离SI内装技术,满足装配式建筑内装个性化需要;鼓励整体卫浴和整体厨房等部品 模块化应用,推广集成吊顶、设备管线等内装工业化生产方式,提高装配式建筑发展品质。
3、完善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体系
一是开展技术攻关。研究适合装配式建筑的抗震设计理论方法和能耗减震等关键性技术。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工法,研究装配化吊装、构件安装、节点连接、装配校正、成品保护及防水等核心技术。
二是完善配套技术标准。加快出台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检测、验收、维护标准。编制发布装配整体式叠合板混凝土设计规程及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图集,修订装配整体式住宅设计 规程及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与质量检验规程。健全适应工业化生产的工程造价和定额标准,制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是提高标准化设计水平。进一步研究完善模数协调、建筑部品协调等技术标准,推动保障房、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的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体系,完善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准,编制标准图集、通用技术导则、指南和手册。
4、打造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新模式
一是推进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模式。推广以设计为龙头的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试点,并逐步延伸至社会投资项目。完善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办法及相关指导文件,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总承包、承包、专业分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操作规则,以适应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需要。
二是增强行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实施扬尘管理、环评控制等手段,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快“四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培育扶植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带动本市建筑业整体水平提升。
三是释放产业联盟集群发展优势。不断扩大参与企业范围,打造具有国家影响力的建筑工业化产业联盟。通过技术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等方式,落实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发展机制,切实提升联盟成员的群体竞争力。
5、推动装配式建筑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一是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过程中,鼓励采用BIM技术。在三维可视条件下建设标准化预制构件和部品数据库,开展模拟拼装、部品部件协调检查、工程量数据分析等工作,提高施工图设计精度和施工效率,降低工业化企业生产成本。
二是实现建筑构件生产管理信息化。在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推广BIM技术,利用信息模型进行模具设计、钢筋网片、骨架的制作和加工,提高构件制造精度。鼓励使用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 优化生产控制、库存控制及物流、采购、分销管理,提升构件生产企业绩效。在构件产品中植入RFID(无线射频识别)芯片,实现预制构件生产、安装、维护全 过程的质量可查、可追溯。
三是探索建筑工业化项目大数据管理。集成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和GPS定位等信息技术,建立建筑工业化项目管理系统,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过程的追踪、定位和维护。探索将建筑工业化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信息纳入统一平台,集成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数据,为上海市建筑工业化后评估提供分析依据。
6、提高装配式建筑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预制部品构件监管。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由行业协会对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流向进行备案登记,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合理引导预制构件产能,及时发布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建设计划、现有预制构件厂布局和产能数据,确保本市预制构件市场供需平衡。
二是强化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加大施工现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频次,重点检查针对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的安全防护措施,推广运用定型化可变动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可移动工具式防护架等,确保工地现场安全施工。实施全装修住宅一房一验制度,确保装配式建筑质量可控。
三是建立工业化建筑项目评价体系。编制发布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从质量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统筹评判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成效。突出建筑工业化对企业劳动生产效率、综合协同能力、 核心竞争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建筑工业化在工程质量、建筑性能、建筑使用寿命与传统建筑的比较;突出构件生产基地和施工装配现场的节能、节材、节 水、节电以及噪声、污染排放的评价。
产业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经之路,是社会绿色发展的新要求,装配式建筑的推进需要更强大的推手。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工作受上海市委、市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上海市市委 书记韩正同志曾多次强调“要落实制度保障、加大政策鼓励,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但在推进的过程中仍存在着推动力不足、技术标准体系 不健全、建设和管理模式不适应新发展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的推进的工作重点,要确保加大推进力度、深究外延和内涵、完善技 术标准体系、打造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新模式、提高与信息化的融合度、创新监管模式。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