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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难点百出:70年产权续期及税收问题成要害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陈植  时间:2016-04-22 08:19:1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 “在中国,银行处置只能通过法院拍卖渠道解决,没有自行处置能力,这导致银行担忧法院拍卖价格偏低并产生贷款风险,不得不收紧风控措施,令部分老人未必能够领取足够养老金,用于高品质养老生活开支。”

  在2013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他所在的银行曾考虑试点以房养老业务,但通过初步调研,发现银行以房养老存在房地产估值、利率确定、人的寿命测算等诸多操作难点,最终只能搁置这项业务试点。

  在陈文看来,银行的以房养老业务,本质上属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即老年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月从金融机构领取现金养老。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机构有权将房屋出售、出租或拍卖,用以收回贷款。不过,看似简单的业务模式,却存在着70年房屋产权如何续期、遗产税房产税如何计算、房产贬值如何规避等未知操作隐患,这是导致银行以房养老业务发展一直步履蹒跚的主要原因。

  中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陈文所在的银行去年一度讨论重启以房养老业务,但通过内部论证,他们发现此前存在的业务操作难点依然没能解决,不得不再度搁置这项业务。

  “事实上,银行要推行以房养老业务,不仅仅需要银行内部的业务创新,还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出台具体的以房养老操作指引,让这项业务变得具有可操作性。”陈文直言。

  操作难点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中信银行等少数银行已经陆续试水以房养老业务。

  “据说这些银行业务发展至今,实际业务规模并不高。”陈文直言。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以房养老业务准入门槛较高,比如有些银行明确规定,抵押房屋必须是老人或其赡养人的第二套房子;此外,以房养老按揭贷款的贷款期限尽管能拉长至10年,但贷款用途必须用于养老。

  至于贷款额度,通常由银行根据房子评估价值的60%-70%设定,且有些银行还规定每月实际支付的养老金额不超过两万元。

  另一方面,银行以房养老业务拓展还存在不少操作难点。首先,银行除了需要考量抵押房屋的贬值风险,还有中国房屋产权续期问题,具体而言,目前国内房屋产权存续期基本是70年,一旦到期如何处理,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操作指引;其次,国内尚未出台相关房产税或遗产税,银行不得不谨慎评估房产的潜在额外税收成本。

  “有银行曾打算找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一款房屋贬值保障保险,通过保险赔偿化解部分房屋因使用权到期或额外税负所引发的贬值风险。但这项提议最终不了了之。”一家银行零售业务部门主管告诉记者。

  在业内人士看来,银行以房养老业务的某些操作环节,比起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更加严苛。比如《指导意见》规定老年人可按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但多数银行以房养老业务鉴于风险控制考量,通常会设定一个最长贷款期限。这也导致不少老年人心存顾虑——若子女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就将没收房子,他们就无法将房子作为遗产留给子女。

关键词: 以房养老 抵押贷款 房地产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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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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