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科(部)选址及医疗流线组织设计
来源:中国医院建设指南 时间:2015-09-06 09:48:1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急诊科的重要性已越来越得到广泛的认同并受到高度重视,今后逐步发展方向是与门诊部并列的、完全能单独运行的急诊部。
相关规定
原卫生部2009年以卫医政发〔2009〕50号印发了《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如下:
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收费、药房、各类辅助检查部门等。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急诊科选址及规模确定
选址
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急诊入口或者主入口附近,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应当位于车辆或人员进入院区容易看到的明显位置。
应将急诊科规划到距院区主入口和主要交通要道最近的医疗建筑底层中。急诊科绿色通道,应直通主要交通干道,急救车应能直达急诊室。
如果将急诊科设在门诊大楼内,一般应设在其前区部分的靠近入口的一个端头。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要相对独立设置,既要与医技、住院有便捷的联系,又不能成为门诊、住院病人过往穿行的通道,以免影响急救工作的开展。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和回车场地。
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规模确定
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一般综合医院急诊科的面积应占全院总建筑面积的3%。
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根据医院承担的医疗任务和急诊病人量确定,一般观察床数量以医院床位数2-3%为宜。
规模较大、急救能力较强的医院还应考虑设置急诊手术室和急诊ICU。
人流、物流、信息流特点分析与医疗流线组织
人流、物流、信息流特点分析
急诊患者可分为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他们到达急诊科后应分别送至不同的区域进行救治。
医务人员上班先到更衣室更衣后再到各自的岗位工作。
清洁物品可以通过公用通道运送到各房间。
污物应先集中到污物间暂存,然后统一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库或者垃圾中转站。
医疗流线组织
1.总体要求
⑴ 人流。对一般急诊患者、急救急诊患者、医务人员、探视或陪伴家属等,必须从入口到具体房间形成独立而不交叉的流线,实现对急诊患者的一站式服务。
⑵ 物流。所有各类物品也应从入口到具体房间之间,形成独立而不相互交叉的流线。包括食物药品运送分发、清洁物流以及污染废弃物的收集、污染废水排放处理等。
⑶ 气流。采用气流分离式布局,通过正负压来控制气流流动方向,避免急诊区域内部空气流的相互交叉。
⑷ 交通流。急诊周边区域交通流的分离、合理布局,有利于提高急救效率,缩短急救患者在途中的耽搁时间。
2.具体要求
⑴ 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以保证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⑵ 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⑶ 急诊科宜与门诊毗邻,应设单独宽敞出入口,有与医院其他科室或部门的通道,急救大厅应宽敞。
⑷ 分诊台应设置在分诊大厅入口或者前驱部分,急诊抢救室、洗胃和清创室(或者急诊手术室)应当临近急诊入口及分诊处 。
⑸ 急诊科应与常规医技和大型影像检查毗邻设置或者有便捷的联系。
⑹ 未设手术室的急诊科与手术室应有便捷的交通联系,便于紧急情况时迅速将患者转入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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