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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资质标准大变,园林等部分资质类别取消
6月份,在住建部公布的最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相比旧版本,取消/降低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和纳税金额、员工队伍、工法/专利、奖项、标准、承包范围等的要求,提高了对企业经营业绩、信用水平、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要求,更加重视企业的核心能力建设。
在资质类别上,今年有不少的建筑资质取消、合并,也有不少资质或将被取消,4月份正式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9月份取消工程咨询、地质勘查等一批资质,11月份在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到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
在资质管理上,10月份,住建部同意浙江实施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11月份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试点工作将从2018年1月起正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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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变革风起云涌,“修法”工作迎来落实
2017年从中央到地方,招投标变革相关文件层出不穷,各地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更是连出重拳。2月份,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明确提出“2017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2018年,全面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与其他信息平台互联互通。2019年,实现全国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互联互通,全面发挥监管作用”,并鼓励民间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强调破除市场壁垒。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5月开始施行。
8月份,发改委对《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业界呼吁多年的“修法”工作迎来落实,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最低投标价”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鼓励电子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可直接确定中标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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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无死角规范PPP项目,民企或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2017年以来,中央连续下发PPP规范性政策,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简称“50号文”)、《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简称“87号文”)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管控不断加码;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简称“92号文”)以项目库为抓手,对新入库和已经入库项目分别提出严格的入库标准,明确了七大红线;特别是针对央企参与PPP业务存在的问题,国资委专门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简称“192 号文”),明确提到央企要审慎开展PPP业务,明确自身 PPP 业务财务承受能力的上限,对PPP业务实行总量控制。
在一片规范限制的风向下,民资却突破重围,或将进入黄金发展机遇期,在国务院办公厅9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时隔仅两个月又出台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简称“2059号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未来PPP竞争格局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央企和国企独大的局面有望在未来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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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再见,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长期以来,在工程领域,保证金制度备受业界诟病,6月份,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有效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占压。同时,大力推广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和保险保函等履约保证制度,进一步为建筑业企业减负。
7月份,在住建部、财政部发布的新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推行银行保函制度,银行保函可替代预留保证金。8月份,国务院公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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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诚信、诚信,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当前,国家对信用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建筑行业是尤其重要的领域,不管对于建筑企业还是个人来说,信用都将成为重要的考量指标。今年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已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一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和注册执(从)业人员将受到7项信用联合严惩;陆续启动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特别是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承揽项目的重点核查,严格依法查处不合格企业和人员,强化市场清出管理。